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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零售“新政”实施后 首家“新”药店”亮相皋城

六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8-8-4 10:11:22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谢谢你们!没想到只用5天时间就办好了审批手续,8月1日我们就能如期正式开业了……”近日,当安徽丰原大药房有限公司六安梅山北路连锁店负责人领到《药品经营许可证》时,激动地向市食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致谢。据悉,我市零售药店“许可新规”出台后,这是市药监部门启动“特事特办”程序审批的首家零售药店。

  《六安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自6月1日实施以来,市药监部门积极制定相关配套措施、程序和标准,先后建立了零售药店《申办程序和指南》、《许可事项变更程序和指南》、《许可事项申报材料示范文本》,制定了《六安市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并在该局政务网站及时发布,同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药监窗口给予发放和宣传,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该局在审批零售药店申办具体事项时,坚持做到提速增效、贴心服务和科学监管相结合,严把药店人员素质和设施设备双重关。药店申报前,严格实行药店从业人员考试制度,考试不合格的人员所在药店一律不予申请筹建。审核药店筹建申报材料时,认真审查人员资质证书原件和相关软件资料;现场验收检查时,强化对药店质量管理人员、驻店药师、营业员以及其他人员的药学专业知识的考核,并严查药店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管理,为消费者享有药店良好的用药咨询和药学服务把牢了准入关。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孙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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