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寿县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积极推进人大监督的公开工作,并作为一种制度常态坚持下来。
一是公开监督计划。每年年初,全年的监督工作计划确定之后,除了印发文件以外,寿县人大常委会以年度第一号公告的形式,通过电台、电视台和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的监督。二是公开议事过程。一方面,寿县人大常委会坚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和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拓宽参会人员范围;另一方面,注重加强和改进对常委会会议的宣传工作。在坚持做好常规报道的同时,运用同期声的新闻报道形式,向公众传达常委会组成人员“原生态”的审议发言,增加了人大常委会审议“一府两院”工作的透明度,强化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责任意识,增强了人大工作的感染力。三是公开监督结果。把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去年至今,通过新闻媒体共向社会发布了9号监督公告。通过监督公开,提升了人大工作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增强了人大监督对“一府两院”的约束力,同时也强化了人大自身奋发有为的内动力,促进了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让被监督单位有压力、有动力,进而促进其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