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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08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

六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8-7-13 9:07:43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6月23日,省财政厅以财明电[2008]25、26、27、28号下达我市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13178.2万元,具体包括渔业597.9万元、林业126.8万元、城市公交1309.5万元、出租车2358.1万元、农村客运2768.2万元、岛际水路客运37.7万元、农资综合直补5980万元。其中市本级负责发放补贴2432.1万元,具体包括林业4.7万元、城市公交1309.5万元、出租车1110.2万元。根据省厅要求,出租车应于7月1日前发放到位,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岛际水路客运应于7月15日前发放到位,农资综合直补应于7月20日前发放到位。

  截止7月9日,我市累计已发放5589.9万元,占应发放总额的42.4%,其中:渔业3.6万元,占应发放金额的0.6%;林业46.3万元,占36.5%;城市公交1299.1万元,占99.2%;出租车2336.7万元,占99.1%;农村客运792.1万元,占28.6%;岛际水路客运10.3万元,占27.3%;农资综合直补1101.8万元,占18.4%。市本级累计已发放2409.2万元,占应发放金额的99.1%,除林业部门外,已基本完成。

  截止7月9日,出租车补贴已基本发放完毕,目前只有35辆无法打卡发放,其中市本级13辆,因车主联系不上或身份证过期;金寨7辆,因未年检;叶集6辆,因已报废。城市公交补贴除寿县1家企业至今未提供账号外,已全部拨付。农资综合直补除金安、裕安两区正在制定方案外,其他县区已完成打卡,进入发放阶段。农村客运、渔业、林业和岛际水路客运补贴,有的县区已开始发放,有的县区正在抓紧制定方案。

  目前,市财政局正积极督促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进一步抓好尚未发放补贴的方案制定和实施,确保按时发放到位。

来源:市财政局  编辑:宋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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