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月底,合肥市首批跨部门交流的137名公务员走上新的工作岗位。这次深受关注的“公务员大交流”,对机关环境、风气、效能及机关公务员能力的磨练,将产生什么作用和影响呢——
力破公务员“以岗定终身”
5月底,在合肥市侨联办公室工作的公务员唐远远报名参加公务员大交流,她突然发现自己面临40多种选择。
经过慎重考虑,她选择了市人大人事处作为第一志愿,如今,她已到新单位新岗位报到了。“在原单位干得较顺,要放弃已有的基础到一个新单位一切从零做起,这个决心实在不容易下。但是对于年轻人而言,能更换一个新视野,选择一个自己感兴趣的新平台接受锻炼,这样的机会真是太有吸引力了!”唐远远不无激动地说。
6月23日、24日,137名跨部门交流的科级及科级以下公务员已到新单位报到。此后,公安局系统和市司法局所属的监狱劳教系统内公务员将进行交流性轮岗,市直单位内部处室之间进行轮岗。交流轮岗面覆盖所有市直单位,公务员交流轮岗面将达到25%。
6月12日上午9时所有交流人选集中填报志愿。在随后的几天里,工作组运用电脑软件对人选和职位进行匹配。
6月18日,所有匹配结果揭晓,以第一志愿确定职位的约占70%。
“感觉就像高考填志愿一样!”合肥市公务员朱胜利不无感慨地说。在大交流中,他从合肥市交通局团委交流到市发改委国民经济综合处。他说自己在填志愿时,有意避开了以前从事过的党群工作、人事工作岗位,而选择了一个专业性较强的岗位自我挑战,希望通过这个平台改善知识结构,全面发展。
交流人选每人可填报三个职位,个人意愿可决定未来去向。交流结果显示,70%以上的交流人选去了自己第一志愿选择的单位,在不记名问卷调查中,90%以上的交流人选对交流结果感到满意。唐远远透露,那些因犹豫未报名交流的同事在看到交流结果之后,很多人说:太后悔了!
催生干事创业新激情
“我要不是书记,也希望能在财政局工作。”合肥市一位领导在交流轮岗动员会上对市财政局长开的一句玩笑,引起一片会心的笑声。
虽是玩笑却折射出公务员使用中的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由于部门职能不同,公务员职位的含金量也不同,以至于每年报考公务员时,冷热不均非常明显。
但合肥市公务员大交流的动机远不止于此。在公务员交流轮岗文件中,提出了交流轮岗的五大预期目的:培养复合型人才、盘活公务员队伍资源、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建立公务员轮岗长效机制、促进公务员勤政廉政。
为合肥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一大批复合型人才,是“大交流”的首要目的。“盖有非常之功,必得非常之人”,而有的机关干部从学校到机关,一直到退休,都可能在一个单位,甚至在一个处室。长期在一个部门、在一个岗位工作,容易造成知识结构单一,工作经历简单,视野相对狭窄,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有限。而“大交流”旨在给干部在不同环境中提供摔打磨练的平台,提高复杂情况处置能力。
想进来的进不来,想出去的出不去,这是机关人事管理的通病。有人抱怨,许多踌躇满志的青年被放在不合适的岗位上,专长和潜力得不到发挥,天长日久也就开始混日子了。“最大的悲剧,是在自己不感兴趣的岗位上一耗耗到退休!”一位年轻的公务员说。“大交流”在制度设计上,追求“人得其位,事得其人”,使各类人才能够找到施展才华的最佳状态。
“大交流”的重点,触及的是人们心目中的“要害部门”,如执法执纪、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岗位。据此,以“大交流”促廉政、打通“中层梗阻”的制度设计意图清晰可辨。“大交流”,就是要从干部体制上入手,致力于解决干部长期在一个部门、一个岗位工作容易权力滥用、容易受关系网干扰、容易消极应付等弊端,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公务员交流轮岗是否会造成专业不对口,影响工作开展?合肥市交流办的同志认为,政府机关大多数岗位是宏观管理,专业性不是特别强。现在的公务员都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适应岗位的能力很强。在交流轮岗的过程中,他们会尽量兼顾公务员的志愿,注意发挥其特长,以求人岗相适、人职相宜。
探索人事改革新路径
公务员大规模交流轮岗的政策依据何在?据合肥市交流办的同志介绍,2006年中央下发的中办发[2006]19号文件《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对干部职务任期、干部交流、干部任职回避作出了明确规定。同年,正式施行的《国家公务员法》,在法律层面上设计了公务员交流的制度性框架。近年来,合肥市加大县处级干部交流力度,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市直部门班子交流面分别为62.6%和78%。
从全国来看,目前跨部门、跨地区交流的,主要还是县处级领导干部,机关中层和中层以下的公务员跨部门流动还不够,体内循环、封闭运行,甚至终老一个单位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究其原因,并非完全是这些干部不想交流,关键是缺乏一个相对常态化的交流机制。而合肥的“大交流”,正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范本。省领导指出:“合肥的动作,请省委组织部关注、研究、借鉴,把机关搞活,把人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在中国科技大学管理学院MPA中心主任冯锋看来,公务员交流轮岗是非常有价值的,可以打破当前公务员管理体制中的“终老”现象,他认为一个人一辈子只在一个部门工作,就容易“老”,这个“老”不仅是指年龄的老,也包括了观念的老、思维方式的老、知识的老、创造力的老、工作热情的老等等。而“大交流”能把死水激活。
大交流不是“一轮了之”,而是要逐步建立公务员交流轮岗的交流机制。据悉,合肥市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争取明年提请市人大立法,使公务员交流轮岗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从而把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推向前进。(李揽月、刘冰石、魏玉萍)
相关链接
合肥市公务员交流轮岗的范围和条件
(一)县处级公务员交流轮岗
县处级公务员交流轮岗,按照《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中办发〔2006〕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交流工作的有关意见》(合办〔2005〕31号)等中央、省市委有关文件规定,由市委统一组织实施。
(二)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交流轮岗
1、按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回避的,应当交流;
2、在同一单位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满8年的,应当交流;
3、在同一单位连续担任正副科领导职务满10年的,应当交流;
4、在同一处室担任同一领导职务满5年的,或在同一处室连续担任正副科领导职务满7年的,应当轮岗;
5、在执法执纪、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岗位上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满4年的,应当轮岗,并应当有计划交流。
(三)科级及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交流轮岗
1、按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回避的,应当交流;
2、在同一单位工作满12年的,应当有计划交流;
3、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工作满5年的,应当轮岗。
(四)科级及科级以下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加交流
1、参加工作未满5年、在本单位工作未满3年的;
2、上一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经批准因特殊原因不适合交流的。
新闻热评
“大交流”带来清新政风
古今中外,如何用人,是一桩大学问。怎样才能把合适的人置于合适的地方做合适的事,合肥市公务员大规模交流轮岗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在传统的干部人事制度中,“一次分配定终身”的“终老”现象,压抑了一些公务员的才华和潜力。长期在一个部门、一个岗位工作,容易使公务员形成知识结构单一、视野相对狭窄、实际工作能力有限等缺陷,会使一些充满激情的人渐渐变得精神不振、随波逐流。这是人力资源最大的浪费。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就是要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使“人得其位,事得其人”,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合肥市推进公务员交流轮岗,打破公务员管理上的“单位所有”、“部门所有”的体制,从制度上革除了机关中“一纸定终身”的旧观念,可以在更大范围内统筹使用干部,优化干部配备,使各领域发展能够得到最需要的干部和人才,同时使各类人才得以多岗位锻炼,找到施展才华的最佳位置。这一新的制度也使更多的人从中看到转机和希望。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交流轮岗既是组织上对干部真正的关心、爱护和培养,也是公务员自身成长的实际需要。开放、灵活的用人机制将有利于培养一批复合型人才,为政治生态带来勤政之风、廉政之风。(李揽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