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的部署,今年我省将选聘64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宣城市计划选聘45名,其中,宣州区8名、郎溪县7名、广德县6名、宁国市7名、泾县7名、绩溪县5名、旌德县5名。
此次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重点是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获得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选聘生系非公务员身份,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3年。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可自主择业。
选聘生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给予选聘生工作、生活补贴,由县级财政部门按月统一打卡发放。同时,中央财政另按选聘生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每门笔试科目增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选聘生在村工作表现良好、连续三年考核合格报考省内院校研究生的,享受增加10分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