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董哲)一妙龄女孩在常平乐购超市看书时,被歹徒挥刀杀死,杀人凶手当场被抓。记者昨日获悉,闻讯从家乡赶来的遇害女孩的亲属举牌坐在超市门口讨说法。目前双方尚未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
前天下午,记者在常平乐购超市门口见到了遇害女孩的父亲和弟弟,两人坐在地上,神情悲伤。死者的堂哥刘建国告诉记者,他们是湖南娄底人。遇害者叫刘喜兰,今年刚刚20岁,20多天前才和姐姐刘玉兰一起来到东莞常平找工作。刘喜兰生前供职的酒店员工告诉记者,当天她是上晚班,白天可能没什么事就一个人去逛超市了。
超市:等待有关部门裁定
刘喜兰的父亲刘金明对记者说,常平公安部门告诉他凶手已抓了,刑事部分他们正在审理,至于民事赔偿那部分,叫他去和超市协商。刘建国告诉记者,超市方面除了安排他们住宿一晚,吃一顿饭外,再不愿负责他们的食宿,而且表示对他堂妹的遇害没有什么责任,只是出于人道主义,可以给一点火化费。
该超市有关负责人任小姐称,他们的法务部人员已经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处理此事,目前要等有关部门的裁定,“该我们负的责任我们就负,但他们这样在我们门口,影响了我们的正常营业。”
律师:可向超市提出支付丧葬费
昨日,记者就该案咨询了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的张元龙律师。他表示,超市有责任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在有保安值班,并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顾客遇到人身伤害并死亡,超市应该承担一部分法律责任。家属可向超市提出支付丧葬费和亲属在处理此事期间的生活费用。
张元龙律师称,以后在诉讼阶段,家属还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提出死亡赔偿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方面的民事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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