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5月15日,舒城县张母桥镇47户、102间灾民建房任务全面完成。提前完成了县下达的6月底完成灾民建房任务的目标。该镇高度重视灾民建房工作,抓工期、赶进度,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专项督察,灾民建房一直紧张而有序地进行,质量、工期、进度三不误。
建立健全倒房台账,认真开展灾民建房申报审核。自去冬雪灾以来,镇党委政府迅速组织力量进村入户,摸清倒房情况并建立台账。对因雪灾倒房的灾民,按照家庭类型、家庭人口、倒房间数等情况,建立登记到户的《灾民倒房台账》。随着县下达镇灾民建房任务后,镇及时组织开展申报审核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层层公示把关,确保灾民建房对象确定真实、准确、适当,杜绝人情建房、关系建房。
坚持灾民建基本原则,扎实搞好选址设计规划。坚持农户自筹与政府补助、社会捐助、村街帮扶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分类救助;坚持灾民建房与避灾动迁和村镇建设长远规划相结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建立灾民倒房台账的基础上,综合确定当地灾民建房规划。灾民倒房恢复重建以分散建房为主;以灾民自建为主,社会帮扶和政府扶持相结合。优先保证因灾造成无自救能力的全倒户、特困户、五保户及优抚对象倒房恢复。五保房建房严格县统一设计的标准规划配套到位;其它户因地制宜,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点相结合、与减灾避灾相结合、与方便生产生活相结合。
多渠道筹集建房资金,确保灾民建房的质量和进度。在上级安排专项建房资金的情况下,镇号召多方筹集资金用于灾民建房。根据本地灾民倒房数量、需政府帮助建房对象数量和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等具体情况,结合县补助情况确定建房补助标准,保证建房质量。原则上每户补助标准可按五保户8000元、低保户9408元(2间)、贫困户6720元(2间)、一般户3000元(2间)参照执行。
强化检查督查,明确灾民建房的责任和纪律。镇成立灾民建房监督检查组,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镇包村干部为成员,明确包村镇干为第一责任人,村街书记为直接责任人。重点两项督促与检查:一是检查建房对象的确定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要求;二查工程质量和进度。从而确保了该镇灾民建房工作有序进行,确保灾民按期搬迁新居。(汪才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