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企业自律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近日,寿县160余家药品经营企业与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了《药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将承诺书张贴在醒目位置,接受社会监督。
《药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作出六项承诺:一是不经营假冒伪劣药品;二是恪尽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三是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四是严格药品购销管理;五是拒绝虚假药品广告;六是严格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管理规定。(龙正娅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