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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法院健全法官监督制约机制提升司法能力

六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8-5-14 9:59:12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金安区法院坚持以司法公正与效率为重心,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开展。

  一是着力构筑“不愿为”的自律机制。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利用正反两面教材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举办法律论文、裁判文书比赛等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干警的思想境界和司法能力。该院干警在全省法院论文、裁判文书、法官文学比赛中获奖20多人次,名列全市基层法院前茅。

  二是努力形成“不能为”的防范机制。该院与区财政局联合下发《诉讼费用管理办法》,并制定了《执行费、执行款管理规定》、《财经管理的若干规定(暂行)》,规范诉讼费用的管理,从源头上防范问题的发生。院里还制定了《岗位目标责任管理办法》和《岗责考评实施细则》、《法官行为规范》,强化“一岗双责”,把办案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法官行为等审判质量、作风、纪律进行细化并以制度方式确定下来,做到以制度规范审判活动,以制度约束法官行为。在解放思想大讨论中,该院征求意见反映群众的满意度较以往显著提升。

  三是不断强化“不敢为”的惩治机制。实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查处违规违纪的人和事。今年该院成立案件质量评查组,开展经常性的审判质量评查,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成立院风院纪督查领导组,加强审判作风、开庭纪律、上下班纪律督查。近年来,该院无一起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发生。

  四是积极探索“不必为”的保障机制。坚持从严治院与从优待警相结合,在重视精神奖励的同时,辅以适当的物质奖励,激励干警争先创优。该院大力奖励勤奋工作、无私奉献的集体和个人,弘扬正气。落实农村法庭驻庭补贴,关心慰问生病或生活困难的干警,促进干警扎根于审判一线。对办案质量高、司法效果好的干警予以奖励,激发干警公正司法、为民服务的热情。(陈久松)

来源:金安区法院  编辑:宋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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