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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口病防治期间 任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不得乱涨

六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8-5-9 8:47:38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日前,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手足口病防治期间,我市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任何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都不得私自涨价,一旦发现将给予重大处罚。

  据了解,针对我省部分地区已出现的手足口病疫情,六安市金安区物价局高度重视,要求全市各地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管,严格执行现行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对市场调节价药品要保持手足口病防治前的价格水平,不得调高价格,不得调高市管医疗服务价格,加强消毒液和制品的监管。同时对不按规定价差率、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等违法行为,要从严从快查办;对捏造、散布虚假涨价信息,串通价格、操纵市场、囤积居奇、停供限供、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规,从重查处;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将给予公开曝光。
 

来源:大别山晨刊  编辑:孙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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