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队伍建设,充实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技术力量,提高技术服务水平,日前,寿县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技术人员,考试考核合格者,将享受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此次选聘对象为全县25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技术人员,每乡镇1人。选聘条件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具有良好品行,无刑事处罚和行政处分记录;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计划生育工作。为严把选聘人员素质关,该县制定了严格的资格审查程序,由县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技术人员选聘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核发《准考证》,并实行从报名到录用的选聘全过程资格审查。
选聘工作由县选聘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选聘考试采用闭卷笔试与面试考核相结合,同时,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进行健康体检。对考试合格拟录聘人员进行考核,同时对拟录聘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者,正式办理录聘手续。被录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式录用后入事业编制,享受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对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不履行聘用合同和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予以解聘。(梁廷权 翟运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