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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诈骗价值1100万药品被判无期

六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8-5-5 7:58:44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本报讯 (记者 王殿学 通讯员 郭京霞)温州无业男子方技新挂靠北京一药品公司,提取1100余万元的药品不支付货款。日前,北京市一中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方技新无期徒刑。

  判决书显示,2003年4月间,方技新以温州一公司的名义,与北京一家药品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以挂靠方式使用该药品公司的名义购销药品。

  一中院认定,方技新提了1163万余元的药品后,未向药品公司交款,并且逃逸。直到现在,药品公司的货款仍未追回。

  一中院认为,方技新犯有合同诈骗罪,因为数额特别巨大,方技新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来源:新京报  编辑:宋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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