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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纪委规定:今后企业改制须公开领导收入

六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8-5-3 9:49:38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核心提示:山西省太原市纪委近日出台规定要求,今后企业改制要在职工安置方案及资产处置等方面做到全面公开,同时重点检查企业领导在收入、兼职、住房、用车等方面的情况。

  山西省太原市纪委近日出台规定要求,今后企业改制要在职工安置方案及资产处置等方面做到全面公开,同时重点检查企业领导在收入、兼职、住房、用车等方面的情况。

  据介绍,“三个公开”是指公开改制政策、重组改制方案、兼并破产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及资产处置方案等;公开财务状况(包括领导在收入、住房、用车等方面的情况)、资产处置、出资人资金到位、选择经营者等情况;公开为职工接续养老、医疗、工伤等各项社保等情况。

  据悉,对于非公有制企业,必须公开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职工工资水平和支付等问题。

来源:劳动报  编辑:孙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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