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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者被多抽取100毫升获赔偿

六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8-4-30 7:43:53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原打算献200毫升的血,却被抽了300毫升。义务献血者将昆明市血液中心告上法庭。因不服赔偿3000元精神抚慰金的一审判决,血液中心提出上诉。昨天下午,昆明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去年5月17日,周泽兵来到位于昆明百货大楼附近的无偿献血点,要求献200毫升血,然而几天后,当他翻出无偿献血证时,发现采血量竟是300毫升!去年6月22日周泽兵将血液中心告上了法庭,要求血液中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

  一审判决:由昆明市血液中心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周泽兵当面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周泽兵精神抚慰金3000元。

  一审宣判后,昆明市血液中心不服,向昆明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庭审中,双方争议的焦点仍停留在“200毫升血变300毫升到底是笔误还是多抽”这一问题上。

  昆明中院经审理认为,血液中心的此种做法明显违反了国家关于献血自愿的法律规定,侵犯了周泽兵的身体健康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尽管血液中心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但在采集血液过程中能细心一点,签字程序和纠纷处理程序再完备和规范一些,那么纠纷很可能就会避免。”血液中心的上诉理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来源:不详  编辑:宋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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