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少合肥市民可能还记得,4年前合肥人民广场(原市府广场)上曾出现过一则巨幅的征婚广告,上面不仅印有单身母亲程丽(化名)的艺术照,还附有她亲自拟写的征婚词。这则当时全国最大的户外征婚广告一出现,引起了合肥市民及媒体的高度关注,也吸引了各地2000多名应征者前来竞争。程丽最终挑选到了如意郎君:自称“毕业于南京艺术学院的高材生”李磊(化名)。然而这段当时被人称赞的婚姻最终不欢而散——昨天,李磊被合肥市庐阳区法院以重婚罪判刑。
征婚广告征来姐弟恋
程丽的征婚广告引起了当时25岁的李磊的注意。在婚介所的联系下,身材高大、谈吐不凡的李磊也让程丽芳心暗许,两人很快坠入爱河。2004年7月9日,在交往2个多月后,程丽与小自己9岁的李磊领取了结婚证。
可惜好景不长,两人婚后矛盾渐渐多了起来。2004年10月20日,李磊以正在读研究生要交学费为由向程丽“借”3万元。2005年,他又先后两次从程丽手中“借”走1.5万多元,并开办了一家信息咨询部。在业务中,他结识了比自己大8岁的客户王静(化名),两人逐渐亲密起来。李磊之后经常夜不归宿,其反常行为引起了程丽的注意。
2005年8月27日,当李磊与王静正在信息部约会时被程丽撞见,两人爆发了激烈的争执。争执中,李磊一拳打在程丽的脸上,造成程丽鼻骨及左眼眶内侧壁骨折,李磊为此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看到突然现身的程丽,王静才知道李磊隐瞒了自己已婚的事实,于是也向李磊提出了分手。
为父心愿冒名再结婚
2007年1月,李磊的父亲病重,他希望在去世前能亲眼见到自己的孙子,为满足父亲的愿望,他找到王静,提出想与她结婚,给他生个儿子。虽然明知李磊此时仍是有妇之夫,也明知这种行为构成了重婚罪,但被感情冲昏头脑的王静还是答应了这个要求。
2007年1月16日,李磊冒用他身有残疾尚未结婚的哥哥的身份和王静通过欺骗手段,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在合肥市某酒店举行了婚礼。婚后,两人在蜀山区井岗镇附近租了一间房,正式过起了夫妻生活。让两人没有想到的是,2007年7月初,他们的租住地被小偷光临,结婚证也不翼而飞。为了稳妥起见,冒领结婚证的他们商定还是先办理离婚手续。而李磊则向法院提交诉状,要求解除与程丽的婚姻关系。
两重婚者受到法律制裁
2007年7月,程丽向公安机关提供了李磊与王静涉嫌重婚的证据。2008年1月15日,公安机关经审查后正式立案侦查,而这一天也正是李磊与程丽离婚诉讼案开庭的日子。当天庭审时,几名公安民警走进法庭,将李磊以涉嫌重婚罪带离法庭。
2008年3月25日,李磊和王静因涉嫌重婚站在了合肥市庐阳区法院的被告席上。程丽当庭进行了控诉,程丽还当庭宣读了一份她的“血泪控诉书”,控诉了两名被告人给她带来的巨大伤害。而李磊和王静则对自己犯有重婚的事实供认不讳,但李磊表示自己这么做纯粹是为了满足父亲的心愿,在父亲去世后也及时解除了与王静的婚姻关系。
昨天,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以重婚罪判处李磊有期徒刑六个月,撤销其故意伤害罪的缓刑,合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王静也同样以重婚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郑东、刘玲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