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记者 吕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制定的《城乡规划法》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为使这一法规走进市民,25日上午市规划局在明珠广场开展了宣传咨询活动,让这一新法与市民“零距离”。据了解,从城市规划法到城乡规划法施行,预示着我国将打破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上的规划管理制度,进入城乡一体规划时代。新法强调规划公开,规定城乡规划报批前应向社会公示,城乡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新法增加了人大监督和民众参与环节,增加了相关规划必须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等。
活动现场
活动现场
活动现场吸引了不少市民驻足观看,或是聚精会神地看规划法宣传材料,或就具体的地块规划、拆迁公告、新法相关内容上前咨询,表现出了对城市规划的极大热情。在场帮忙宣传的工作人员说:“通过此次活动,加深了我市市民对《城乡规划法》的认识和了解,从而营造了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