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药械销售人员建“档案”
长期以来,药械销售市场以“走票”或“过票”形式非法销售药械的现象,一直屡禁不止,也一直是药监部门监管与打击的“重点”。自去年以来,舒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探索出一条监管新思路——为在本县境内的从事药械销售的人员建立“档案”。“档案”的内容除了传统的药械销售人员登记备案表、企业法人委托书、企业证照复印件外,还要求企业为销售人员提供培训记录、加盖当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印章的劳动合同书。该制度自实行以来,已经有许多企业纷纷前来咨询并已经有数十家药械企业的销售人员按要求办理了登记备案。通过此举将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械销售市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为进一步巩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成果做了制度保障而且有效地打击了药械市场的非法销售现象,成为了一把时刻悬在药械销售人员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王超)
来源:舒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孙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