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统计局发布全省劳动统计年报显示,2007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2180元,比2006年增加4231元,增长23.6%。
其中,国有单位22428元,增加4673元,增长26.3%;集体单位15340元,增加3471元,增长29.2%;其他经济类型单位23257元,增加3311元,增长16.6%。
报告认为,在岗职工人均工资增幅较大主要有四点原因:一是随着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全员劳动生产率逐步提高,单位效益不断增加;二是国家和省出台新的增资政策及年度自然增资因素;三是一些地方补发了2006年增加的工资;四是一些效益差、竞争力弱的企业被淘汰出局,低工资人群减少。(实习生黄静记者甘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