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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低保网”重点关照一类保障对象

六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8-3-22 7:46:12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记者今天从合肥市民政局获悉,从今年3月份开始,合肥市全面推行农村低保分类施保试行办法,按照重点倾斜一类施保对象,同时继续实施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2008年市区农村低保不低于1000元,三县不低于900元。

  据了解,根据家庭经济收入情况,新出台的《合肥市城区农村低保分类施保试行办法》将全市农村低保对象分为一、二、三类,一类低保对象包括:丧失和严重缺乏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其法定赡、扶、抚养人无能力的人员;二级(含二级)残疾人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糖尿病、恶性肿瘤、肝硬化、肾透析、肾移植、白血病、红斑狼疮等大病患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病历资料)及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病患者;子女未成年或子女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单亲家庭以及重点优抚对象。二类包括因灾因病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临时困难的家庭;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及其他保障对象被纳入三类。

  重点倾斜的主要是一类,一类低保对象中丧失和严重缺乏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其法定赡、扶、抚养人无能力的人员享受全额农村低保待遇;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人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家庭,子女未成年或子女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单亲家庭,以及重点优抚对象则享受在补差额的基础上上浮20%的照顾。

  从今年3月1日开始,合肥市全面开始推行分类施保办法,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以进行个人申请。2008年农村低保年人均补差标准市区不低于480元,三县不低于460元。据悉,合肥市农村低保自去年推行以来,已经有81772人享受了农村低保,居全省之首。(姚雪戎 陈治)

来源:合肥晚报  编辑:孙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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