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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年内拟调最低工资 保障职工工资“水涨船高”

六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8-3-21 7:40:12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根据省政府今年的规章制定计划,包括《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在内的29部规章将先后出台或着手调研论证。

  《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于1994年颁布实施,伴随着国家新政策的出台,不少内容需补充完善。省政府法制办相关人员介绍,原《规定》以每月平均工作时间20.92天折算,小时最低工资按日工资除以8小时折算。但劳动部调整职工月平均工作时间后,现职工月平均工作时间为20.83天,职工日工资、小时工资及加班工资均发生了变化。我省将充分考虑企业职工工资权益,建立完善最低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以制度保障职工工资随经济发展“水涨船高”。

  同时被列入省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还有另外28部规章,其中实施类规章包括《安徽省劳动用工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管理办法》等;论证类规章有《安徽省城市廉租住房制度实施办法》、《安徽省网吧管理中违法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陈酿)

来源:安徽商报  编辑:孙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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