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5”活动期间,舒城县晓天工商所消费者协会成功处理了一起因燃放烟花而引起的消费维权案件。
2008年2月23日,山七镇要元村江某购买了2个万家乐花炮,在燃放过程中,引起了火灾,烧毁了40多棵茶树。江某为此找到了晓天工商所,称是万家乐质量问题引起,要求赔偿。接报后,晓天工商所消费者协会当即驱车30多公里,找到了该万家乐生产厂家,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一起,同时在事发地点开展了细致的走访和实地调查。查明,江某称万家乐射出高度不够造成火灾,但不能提供相关事实证据。而在抽检过程中,表明厂家的产品合格,厂家坚持不是质量问题引起火灾,双方僵持不下。对此,晓天工商所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说服和调解工作,最后由厂家补偿江某500元,对此双方均表示满意。(丁文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