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下午,合肥市消费者协会在3·15来临之际,公布了2007年度合肥市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其中房产纠纷和家电纠纷位居前列。
新房矮了18厘米
2007年12月10日,省城王先生和李先生两位消费者代表42户购房户向合肥市消协投诉,称他们于2005年6月起就分别购买位于长丰路85号、层高5.2米挑空式住宅。拿到房后,发现合同中约定的5.2米挑空式住宅层高实际只有5.02米,比原来矮18厘米。经消协调查调解后双方达成书面协议,由开发商一次性给予每户业主4000元补偿。
中介公司拒退代理费
合肥市民赵先生拟购买杏林北村一套二手房,2007年3月8日通过一家中介公司与卖方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同时交付中介代理费2400元。后卖方因产权问题,一直没有履行合同,中介公司也拒退赵先生代理费。后经消协调解,解除购房代理合同,退还赵先生代理费。
冰箱半夜“发火”
2007年9月21日,肥西县官亭镇马店村村民夏先生家的冰箱突然起火燃烧,损失约8000元。事后,夏先生找到商家要求给予赔偿遭商家拒绝。后经消协多次调解,商家最终同意免费为夏先生更换同品牌电冰箱一台,并补偿损失2000元。
电脑一个月内修四次
韩先生于2006年7月从合肥融丰电子经营部购买一款笔记本电脑,短短的一个月内,反复维修了4次仍未修好。2007年在消协的调解下,商家同意给韩先生更换一台新的笔记本电脑。
其他典型案例还包括:长丰县热水器安装不当导致消费者中毒身亡案件、合肥市樊先生被问题管道烫伤案件、肥东县黄先生购买问题收割机案件、合肥市杨女士购买康宝厨柜,由于安装不当造成家中积水案件、长丰县一书店涉嫌虚假宣传案件、肥东县和平花园墙面脱落案件。(何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