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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身份”调查:别墅群不知是咋冒出来的

六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8-3-11 7:36:39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经济适用房小区内建起豪华别墅群,照理说动静应很大。然而,巢湖市房产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三部门一致表示,别墅建成后很长时间,他们均蒙在鼓里,直到近期有群众反映,他们才略有耳闻。

  房产局:别墅建好总不能拆了

  巢湖市房产局副局长张大传告诉记者,康乐新村当初建别墅,他并不清楚。但他表示,此举应是获得了规划部门的批准,否则开发建设单位也不敢擅自改变原有规划。然而,巢湖市房产局至今没有看到相关批文,也未见开发建设单位向该局移交相关批文。

  张大传副局长坦言:“虽然康乐新村建别墅原则上违反了国家政策,但既然别墅已经盖好了,总不能拆掉,现在只有补办手续,补交出让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补救措施。”他说,这几天,他已找到巢湖市国土资源局的负责人,商量妥善解决康乐新村别墅区的问题。

  巢湖市房产局戴业祥局长说,2001年时,全国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大都不是很规范,也缺乏严格的监管,但经济适用房用地上建别墅肯定不符合国家政策。

  规划局:未见过规划变更材料

  巢湖市规划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和分管副局长均表示对康乐新村建别墅一事一无所知。专门管理小区规划的规划科负责人对此更是一脸茫然。“如果不是你们记者提起,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康乐新村变更过规划。”

  如果康乐新村变更规划获得过批文,会不会进了规划局的档案室?巢湖市规划局办公室任主任称,规划局2001年的小区规划材料早就移交巢湖市建委档案馆存档。

  随后,记者在巢湖市建委档案馆调出了当年康乐新村的所有档案资料,没有找到任何关于康乐新村小区土地用途变更和规划变更的材料。

  国土资源局:别墅不能办土地证

  巢湖市国土资源局一位负责人称,经济适用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其立项、审批和建设均有严格的程序,不能随意更改。

  这位负责人指出,从法律法规上说,即便规划部门同意变更规划,开发建设单位还要报国土部门,由国土部门综合考虑,从供地的角度进行审查把关。巢湖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一位负责人说,康乐新村在建设前,在国土部门办理过预登记证,但竣工验收时,开发建设单位并未请国土部门进行验收,办理设定登记手续,因此国土部门不为其办理土地证是依法行政。

  地籍科这位负责人说,目前巢湖市房产局督促原开发建设单位补交土地出让金,使划拨土地变更为出让土地,希望能办理康乐新村的土地证。“如果开发建设单位能完善相关手续,我们将对康乐新村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办理土地证,但由于这些别墅来历不明,对别墅业主我们暂时不能办理。”

来源:新安晚报  编辑:孙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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