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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男子趁拆迁之机骗走15万被判刑

六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8-3-10 7:26:20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记者 陈立可) 青羊区苏坡乡万家湾村11组村民刘天福找人给自己办了份占地批复文件,用于建房。由于房屋在拆迁范围内,2007年7月2日,凭借这份文件,刘天福获得了15万元的拆迁赔偿款。然而第二天就被人发现并报了警。警方随后将刘天福抓获。昨日,青羊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向媒体通报了此案。

  手持“文件” 拿到15万元赔偿金

  2007年7月,青羊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成都市某建设公司称,有人借拆迁之机,用虚假证明骗取了该公司49.5万元补偿款。原来,从2007年3月开始,该公司便开始对青羊区苏坡乡万家湾村11组进行征地拆迁。按照国家规定,该公司应对持有青羊区国土局的相关占地批复文件的居民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2007年7月2日,当地居民刘天福找到了该公司,称自己有一间占地4800平方米的厂房属于拆迁范围之内,要求该公司对其进行赔偿。该公司告知刘天福,按照相关规定,居民必须持有国土局的相关文件才能得到赔偿,接着,刘天福拿出一张成都市青羊区国土局关于乡(镇)村企业占地的批复。一看对方持有“正规”文件,该公司便与刘天福签订了金额为49.5万元的企业补偿协议书,并先向其支付了15万元的赔偿金。

   发现问题 公司立即报警

  然而,就在签订协议书的第二天,该公司在进行核对时发现,刘天福提供的文件十分蹊跷。通过查询,他们发现该文件的编号居然同时属于两家单位!经过再三核对,该公司最后确定,刘天福所持有的文件有问题。该公司立即向警方报案。

  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展开侦查。经过各方取证、调查,8月10日,嫌疑人刘天福因涉嫌合同诈骗,被青羊经侦大队抓获。据刘天福供认,2001年初,他准备在自家的自留地和非耕地上修建房屋,作为出租用。一个自称“关系很广”的朋友告诉他,修房子就要有国土局批文。刘天福听取了朋友的“忠告”后,便委托其帮他在国土局办理批文。没过多久,这个朋友便将一份文件交给了他,并且还给他家未修建的房屋起了一个名字:苏坡正友机械加工厂。

  法院判决 属于合同诈骗罪

  拿到文件后,刘天福便开始修建“厂房”。2007年3月,某公司开始在当地进行拆迁。当地许多居民凭着相关土地证明,拿到了不少赔偿款。这让刘天福坐立不安起来。2007年7月2日,他便拿着通过朋友办的“文件”来到该公司办理赔偿手续。办理过程很顺利,并且当天就拿到了高达15万元的款项。等着接收余款的刘天福正美滋滋的,却突然等来了民警的传唤。2007年8月10日,刘天福被警方抓获。2008年1月29日,青羊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刘天福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元。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编辑:宋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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