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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12.11”铁矿坍塌事故9名责任人受罚

六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8-3-7 7:40:56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安徽省安监局日前对安徽繁昌“12·11”铁矿坍塌事故作出处理意见,事故9位责任人分别受到行政记过、警告、罚款等处罚。

  这9名责任人分别是:负责井下生产的阳冲铁矿副矿长徐国祥、褚道贵,该矿工程师马彪,该矿法定代表人王元发,繁昌县繁阳镇安办主任姚国强,副镇长王立帆,繁阳镇党委书记、镇长胡清照,繁昌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光能,繁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武道伟。

  安徽省安监局同时对阳冲铁矿的设计和验收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建议当地政府立即对事故矿进行关闭。

  2007年12月11日19时,安徽繁昌县阳冲铁矿井下发生坍塌事故,安全出口被堵,正在作业的7名矿工被困井下,后经科学施救,6人生还,1人遇难。(程士华、杨玉华)

来源:中安在线  编辑:孙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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