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嫌传销犯罪的刘某以做生意为名,进行非法传销活动。3月5日,刘某被依法移送起诉。
今年29岁的刘某是含山县人。2003年3月,他经别人介绍加入了传销组织。为了增加自己的传销份额,他以做蛋糕生意的名义,采取分级发展传销下线的办法,在内部设立了5个级别,要求参与传销的每个人发展2~3名下线人员,他则从下线人员购买的投资传销份额中按不同比例提成报酬。3年多时间,他通过秘密经营,已形成一个较为独立的非法传销组织。
2007年9月,庐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对刘某涉嫌传销的犯罪活动进行立案侦查,先后将王某、柳某等骨干成员抓获,但刘某却侥幸逃脱。同年11月18日,警方在乌鲁木齐市的一宾馆里将刘某抓获。(李奎松 金学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