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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才市”节后有调整

六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8-1-1 8:23:20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1月5日(周六),省人才市场和合肥市人才市场将举行元旦后的第一场招聘会,求职者届时可以前往应聘。目前,省内招聘会大致分三类:大型综合性、院校自办型、分专业类中小型。调查显示,大型招聘会的效果“并不理想”。高校和毕业生也开始倾向于选择中小型的专业招聘会。

  元月开市时间调整

  今年1月份,才市开市时间有所调整。其中,省人才市场为了提高招聘和应聘的效果,到春节前,每周三、周六开市。合肥市人才市场今年1月份每周三、周六、周日集中举办常规人才招聘会。省人才市场和合肥市人才市场正在为今年的招聘会积极筹划,以此来促进毕业生就业。其中,省人才市场将针对一些专业需求量比较大的岗位,举行专场招聘会。专场招聘会的好处不少——招聘的针对性更强,提供的有效岗位更多;避免了投简历“全面撒网”现象,降低了求职成本,减少了不必要的浪费;会场规模被严格控制,完全见不到大型招聘会熙熙攘攘、人声鼎沸的“大场面”,毕业生当场就能和用人单位进行交谈,相当于当场进行一次“小面试”。

  主推小型专场招聘会

  2008年上半年,将陆续有六七十场分层次、专业化的招聘会与毕业生见面。包括研究生类、师范类、医药类、出版印刷类专场招聘会等。同时,各学校还将加强同当地劳动等部门合作,共同举办协作性的就业市场,推动毕业生就业。省教育厅将停办“春季第一招”,原因就是大型招聘会针对性不强,用人单位找不到合适的人选,毕业生找不到满意的职位,招聘方和应聘方往往都不满意。今后,小型专业化的双选会将成为我省高校招聘会的主流。

  人才交流会不能随意办

  省人事厅等部门的政策规定,凡冠以“全省”、“安徽省”、“全市”等名号的人才交流会(或实质性的全省人才交流会),以及跨市或面向全省组织的人才交流会,必须经当地同级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否则将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规定明确要求,举办人才交流会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冠以“全省”、“安徽省”等名号的人才交流会,须经省人事厅批准。未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擅自组织举办人才交流会的,由县级以上人事部门责令立即停办,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张春雨)

来源:安徽商报  编辑:宋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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