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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加“沟通”——寿县人大和谐监督特色鲜明

六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7-11-27 7:20:00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寿县人大常委会在贯彻监督法的工作实践中,突出了“公开”和“沟通”两个重点环节,既促进了“一府两院”的工作,又做到理解、支持、包容、和谐。

  推进“三公开”,使人大监督工作更 “透明”。 监督法规定了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公开的制度,寿县人大常委会在这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公开监督议题。今年年初,根据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普遍愿望,常委会结合寿县实际,把规划编制、招商引资、旅游工作、农业产业化、“村村通”水泥路工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五五”普法、效能建设、砂石资源管理、环境保护情况等17项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议题,纳入了今年监督工作的视野,以2007年第1号公告的形式,通过寿县电台、电视台和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示,供公众查阅、监督。同时,人民群众还可以登录政府网站上的“寿州论坛”栏目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开审议过程。常委会加强和改进对常委会会议的报道。在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时,除了程序性的常规报道以外,创新了宣传方式,对常委会委员的发言进行同期声报道。通过广播和电视媒体,原汁原味向公众传达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监督的发言。公开监督结果。常委会坚持对每项重点监督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常委会的审议情况和县政府落实整改情况。截至目前,已经通过县内新闻媒体,对监督“村村通”、“新农合”、砂石管理、义务教育执法、评议质量技术监督等工作的结果进行了公告。同时,通过代表小组活动的形式,向全体县人大代表进行了通报,推进了“一府两院”工作的开展。

  加强“三沟通”,让人大监督工作更“和谐”。加强会前调研情况沟通。在每次常委会会前调研结束后,常委会都会及时地把调研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约请县政府的分管领导进行座谈、讨论,力争把有些问题解决在会前。加强会议审议意见沟通。会议结束后,形成审议意见书,首先把初稿送交县政府有关领导征求意见,然后再由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正式行文送达县政府。这样既有利于达成共识,消除误解,又有利于审议意见得到落实。加强会后落实整改沟通。县政府和“两院”的领导积极支持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工作。今年以来,县长涂红松、常务副县长王仲儒和多位副县长以及“两院”的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就一些议题,同人大常委会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县长亲自到人大就有关工作征求意见,县政府非常重视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及时召开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进行研究,认真落实、办理。比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事关民生大计,备受人民群众关注。常委会要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惠民工程抓好。县政府积极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及时研究解决了人员、经费和设施不足的问题,择优充实4名工作人员,批拨8万元办公经费,购置了必要的办公设备;二是加强宣传,扩大新农合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面;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取消了五保户治病补偿“门槛费”,对4000余名慢性病患者进行了鉴定,制定了方便群众就医、便于结算的规定;四是从县级医院抽调了18名业务骨干赴乡镇对口帮扶,提高了基层卫生院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五是结合实际,对参合的特困群众,除了按规定支付补偿金以外,还拿出专项费用,有针对性地予以特殊救助,并对20万参合农民免费进行体检,受到农民群众的好评,《安徽日报》等新闻媒体还进行了宣传和报道。群众反映突出的其他问题,在常委会审议和沟通后,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如村村通水泥路,县政府决定乡内循环道的宽度由3.5米增加到4米;城区公厕建设、垃圾和粪便处理,自来水取水口的环境治理等,已经得到重视,正在分步落实。(方 正)

来源:寿县人大常委会  编辑:孙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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