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寨县通过推行“五定”来改革公务用车管理,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是配置定编制,根据不同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配置车辆数量。二是购置定程序,更新车辆必须符合使用年限5年以上、行驶里程20万公里以上、维修费用过大等条件之一方可申报、审批,并将购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三是购车定标准,单位购置公车排气量均不得超过2.0。四是使用定制度,制定了车辆保险、维修和报废等管理制度,违反规定的,县会计核算中心一律不予报账。五是管理定职责,县里成立公务车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编制核定、车辆购置和更新的审核、资金来源审查、车辆台账管理以及确认社会中介评估机构,分别明确县监察局、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公安、交通、公路等部门的职责,对购置新车的各个环节进行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