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11月17日来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调研。周永康强调,检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就是抓紧抓好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紧密结合检察机关的实际,找准贯彻落实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谋划好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实现十七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陪同周永康前来调研的有中央政法委秘书长王胜俊,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陈冀平、周本顺等。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春旺主持调研座谈会。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等高检院领导就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等分别作了汇报。
在听取完汇报后,周永康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对检察工作高度重视,专门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高检院党组和全国检察人员,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作出了重要贡献。全国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他代表党中央,向广大检察人员表示亲切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
周永康强调,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他说,检察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旗帜问题对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至关重要。我国宪法设置检察机关,并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个制度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建立起来的,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方面负有重大责任。要坚决抵制各种非马克思主义错误思潮的影响,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加强理论研究,推进理论创新,更好地把握社会主义司法规律和检察工作规律,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体系。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站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全局的高度,既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又积极借鉴各国的有益经验,勇于正视并认真解决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和问题,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完善,优越性更充分地发挥出来。
周永康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的指导方针。检察工作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自觉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中心意识和服务意识,把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服务大局的根本途径,通过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更好的社会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法律监督的成效更多地体现在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上。要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稳定观,重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重视加强各类问题的源头治理,重视各项检察职能的全面发挥,实现社会的可持续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要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办案数量和办案质量、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等关系,进一步形成科学合理的工作格局,促进检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周永康要求,坚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维护和保障司法公正。他指出,司法权是重要的国家权力。能否保障司法公正,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关系到社会政治稳定,关系到党和司法机关的形象。要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认真总结经验、查找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工作措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更加认真地履行职责,更加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更加有效地保障和促进司法公正。要把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着力点,及时查处侵权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应当享有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利。要加大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特别是要严肃查办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就业、就学等领域中涉及民生的案件,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要重视依法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等严重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权。进一步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不公问题,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严格执法和公平司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为人民群众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要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把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既打击和震慑犯罪,又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要进一步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重点围绕优化职权配置,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的内容、程序、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群众监督检察工作的长效机制,深入进行调研,制定好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检察改革的规划。对人民监督员制度,要在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作用,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周永康强调,要坚持不懈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水平。他指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党的十七大的明确要求。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官队伍,是检察工作的基础和组织保障,必须作为永恒的主题始终抓住不放。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确保这支队伍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清廉的检察官形象。要牢固树立检察机关也要接受监督的观念,加强对检察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重要执法岗位的监督,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推行检务督察等制度,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继续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认真总结加强检察队伍管理的经验,从检察工作特点和队伍管理实际出发,科学制定执法工作的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引导检察人员自觉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继续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形成解决执法办案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把各项执法办案工作都纳入规范化的轨道,确保每一个执法环节都体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要把队伍建设的重点放在基层,从工作指导和人财物等方面向基层倾斜,进一步解决好人员编制紧缺、经费保障不足、检察官断档等问题,提高基层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构筑好执法为民的第一线平台。要突出抓好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特别是要研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教育和监督好“一把手”,确保人民赋予的检察权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贾春旺表示,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为检察机关结合自身实际,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把检察工作做得更好指明了方向,提出了具体要求。检察机关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永康同志重要讲话的要求,深入调查研究,求真务实,扎实工作,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用实际行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副检察长胡克惠、赵虹、王振川、朱孝清、姜建初,政治部主任张常韧,中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组长石生龙,检委会专职委员戴玉忠等参加调研座谈会并发言。(肖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