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席上的许道明夫妇
昨天8:30,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在第一法庭里忙碌着,调试麦克风,摆放被告席座位。9点整,原合肥市委副书记、省供销社主任、党组书记许道明和妻子原合肥市商务局局长江黎进入被告席受审。
从9点开始,法庭主要对两人共同受贿100万一项指控进行了详细审理,中午法庭休庭约一个半小时,13:30继续开庭,至17时许。法庭上,许道明夫妇全面推翻先前对受贿100万的供述,为此控辩双方进行了长时间的举证、质证。今日上午9点,庭审继续进行。
■现场直击
夫妻入庭形容憔悴
昨天8时50分,法庭的旁听席陆续坐了约有二三十人,大部分是两名被告的家属亲友,省纪委也派人到场旁听。上午9时,在4名法警的护送下,带着手铐的许道明、江黎夫妇一前一后被带进法庭。许道明头发已花白,里面穿着一件印着“泾看”的号服,外面套着一件黑色羽绒服,慢步走在前面,神情凝重。后面的江黎头发花白,十分消瘦,显得比丈夫更苍老。夫妻俩不停地扫视旁听席,寻找家人的身影。“道明!”这时,从旁听席最左侧的家人群中传来一声带着哭腔的呼喊,家人们都站起来向夫妇二人打招呼。
同庭受审形同陌路昨天庭审,许道明、江黎夫妇在“共同受贿”一项罪名上,双方都当庭翻供,否认这100万元的受贿款。从案发到昨天庭审,夫妻俩已经分离了约一年时间。记者观察到,在昨天一天的庭审中,虽然按照法庭规定两人不能说话,但两人之间甚至连眼神的交流都没有,形同陌路。
庭审表现两人各异庭审中,许道明、江黎的情绪表现差异很大。江黎情绪较激动,语速较快,语气较冲。回答审判长、公诉人、律师的问题时,往往要说上好几遍,直到被审判长提醒不要重复。庭审中,江黎有时会突然举手要求发言。
相比之下,许道明要冷静得多,思维也敏捷。当公诉人读完一大段证据材料后,他能立即就其中几点提出异议。许道明在法庭上的记忆力很好,对起诉书列举的24项受贿指控的犯罪情节,有的时间跨度很长,许道明能对其中每一笔款项涉及的人名、事件说得清清楚楚,而且能很清晰地说明收了什么钱、收了多少、在哪收的等关键问题。他和妻子江黎在说明第一笔指控100万元的事实时,有时轮番举手,阐明自己的观点。
■法庭纪实
夫妇翻供共同受贿
起诉书对两人受贿罪的第一项指控是夫妇俩共同收受合肥A食品公司100万元,为该公司在参与收购、重组合肥另一家食品厂谋取利益。
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许道明、江黎两人均否认,称两人谁也没有收过这100万元,江黎更是称自己先前对这100万元的事情不知情,是后来才知道的。下午,公诉人主要就第一起指控出示证据,有许道明、江黎两人的证言,合肥某食品公司老板及其他几位证人的证言。对自己曾经的证言,无论是许道明还是江黎,都全面翻供,予以否认。
两人全面翻供的理由是,那些证言所说的收取100万的过程都是不真实的,有特殊原因。许道明称,对于这100万元的指控,起因是自己为了向纪检部门表明良好态度,说好像曾有一笔100万元合作做生意的事情,当时他说自己也记不清楚了,向纪检部门坦白是为了争取好的态度,但没想到把妻子江黎也牵了进来。后来,为了保护妻子,他将有关100万元的所有事情揽到自己身上,里面说的很多具体情节都不是真实的。“是我一句话害了妻子。”许道明在庭审上说。
对此,江黎说,当初被找去调查时,她脑子里对这100万元的事一点印象也没有,是为了早点结案,为了把这个事情说圆了,让丈夫解脱,才按照许道明的说法编了整个事情的经过,自己原先供词中所说的事情过程是不真实的。
“100万元”的背景对这100万的由来,许道明、江黎夫妇解释了很多,涉及当初合肥市改制重组的工作。许道明在法庭上称:当时他是合肥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副组长,分管城市经济的副书记,因为主管被收购的食品厂重组改制工作的主要市长不在,才由他这个副书记协调处理此事。
根据许道明、江黎的当庭供述和公诉人当庭出示的证人证言,可以大致了解100万元的由来。
当初考虑到重组、安置职工等方面的问题,合肥市对这家厂收购重组提出的资金要求是6000万元,因为合肥A食品公司原先就租用该厂的地和房子生产,上下对由合肥A食品公司收购该厂表示支持,于是市里有意向,让合肥A食品公司来收购。但A食品公司一开始并没有接手收购,于是市里决定找浙江一家公司来收购。许道明带队,合肥市有关部门还专门到杭州对这家公司进行考察,而对方出的7100万元的价格也让合肥市颇为满意。就在合肥市准备让浙江这家公司接手收购前,合肥A食品公司老总陈某找到许道明,表示愿意收购该厂。最后,市里决定进行竞标,合肥A食品公司以920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该厂。
一次,陈某请许道明、江黎夫妇及江黎的妹妹江琴(音)在合肥市阜南路塞纳河畔吃饭,谈及收购的厂地以后的用途,大家都觉得开发房地产较好。陈某邀请许道明夫妇参与,许说自己没钱,陈某说帮他垫付,许称不合适。因为江琴及其丈夫是美籍华人、外商,后来他们就商议由陈某与江琴各出200万组成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营。
这件事后,陈某往江琴提供的香港账户打款200万,由江在香港组建一个公司,再到合肥投资。但一段时间后,公司没有搞成。陈某指示公司财务主管要回200万中的100万,另100万送给许道明、江黎。
许道明、江黎说,这100万当初他们并不知道,是后来才听说的。剩下的100万后来被打到了两人儿子在香港的账户上,用作儿子出国留学等方面的费用,而这个账户是江琴帮外甥在香港设的,这事许道明夫妇不知情。许道明在法庭上说:可能是江琴做了我们的主,她是美籍华人,对大陆的法律以及官场不了解。
江黎说,从妹妹那里知道100万的事情后,曾叫妹妹还给陈某,但最后钱有没有还?到哪里去了?她不清楚。
逐一辩解23起指控除第一起指控的100万元外,对其他23起指控的受贿行为,许道明拿着起诉书逐一向法庭说明。
整个过程中,60岁的许道明思路清晰,记忆力很强,他能将每起指控中收了谁的钱、收了多少钱、在哪收的钱、过程如何等说得清清楚楚。有的是收了人民币没收外币,有的是收了指控受贿款中的一部分,有的是什么钱都没收,有的是收了后退还了。对于部分美金、日元等外币,许道明称是多次出国考察、学习节省下来的。
此外,许道明还称,有些受贿款纯粹是亲友间的馈赠,如一位姓张的人,两家从父辈开始关系就很好,许道明把他当晚辈看,两人间的往来纯粹是亲友关系。
认为“买股份”没受贿起诉书关于受贿罪第10项指控,2005年1月,许道明非法收受他人为感谢其在公司扩股方面的帮助,送的价值人民币17万元的公司股份。对此,许道明说,当时对方说是公司内部职工股,一共10万份,他以为是每股1元,总共10万元。最初,他给了对方2万元现金,说好去年底付清10万元股金。但还没来得及付清就“出事了”。所以,他认为自己对这17万的股份主观上是正常购买,并没有受贿的故意。
自称巨款来自“卖烟”
许道明的烟瘾很大,他供述24起受贿指控中,其中一名姓瞿的人跟他多年来一直有香烟往来,经常给他送烟,但他没收那人的钱。家里别人逢年过节送的烟很多,以至于有一个人每次给他送1万元(共6次),他觉得收钱不好看,就在收钱的时候回送那人20条中华烟。
在辩解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节中,许道明说,自己和妻子江黎各自掌握一些财产,双方互不干涉,妻子从来不过问他除工资外的收入。多年间,家庭财产除工资外,还有福利、亲友馈赠等,在合肥有4处房产。而自己10年来别人送的香烟,因自己抽不完,时常拿去处理,这一项他估算有七八十万元,此外还有给儿子的学费等。
江黎说,如果不是这次案件,她都不知道家里到底有多少财产,自己是个马虎的人,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中的数字是怎么算出来的看不明白。(郜征、左兴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