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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蜂蜜产品抽查合格率为83%

六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7-10-16 8:15:52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为维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保障节日期间食品质量安全,省质监局近日对蜂蜜产品组织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取合肥、芜湖、安庆、六安、巢湖、宣城等地生产企业的样品30组,合格25组,不合格5组,抽样合格率为83%,较去年蜂蜜专项抽查合格率55%相比有较大提高。

  抽查整体情况

  本次蜂蜜抽查主要检测的项目为:水分、果糖和葡萄糖含量、蔗糖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四环素族抗生素残留量、食品标签等;检验依据为《蜂蜜》GB18796-2005。主要不合格项为:水分、果糖和葡萄糖含量、食品标签。

  抽查中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 水分不合格:本次5组不合格蜂蜜产品中,2组水分不合格。水份高低是决定蜂蜜品质的主要指标,水分含量高,可能导致微生物的滋长,蜂蜜容易发酵,在保质期内变质,大大影响蜂蜜的储存和食用。

  二. 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不合格:本次5组不合格蜂蜜产品中,1组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不合格。葡萄糖和果糖是蜂蜜中蔗糖转化而来的。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796-2005中规定,蜂蜜的葡萄糖和果糖含量≥60%,本次抽查中有一组洋槐蜜样品检验结果为26%。表明该样品未经蜜蜂的充分酿造,蜂蜜品质较差,或有可能涉及人为添加蔗糖类物质的掺杂使假行为。

  三.食品标签不合格:本次抽查的5组不合格蜂蜜产品中,3组食品标签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产品标签上没有按照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规定标明蜂蜜等级。其中有2组产品因未标注质量等级,而导致综合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本次抽查结果表明:目前安徽省生产领域的蜂蜜产品质量状况较以前有很大程度上的提高,其主要原因是自2006年蜂产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安全,各监管部门加强监管,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督促企业自律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质量问题,省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对产品质量被判为不合格的企业,督促企业针对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认真整改,限期复查,从源头严把质量关,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对抽查中质量较差的企业予以曝光,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宣传,引导广大消费者正确选购。

 

 

来源:安徽省质监局  编辑:吕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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