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半年,全市地税部门认真履行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能,坚持税费并重,实施规范管理,加大社会保险费征收力度,共入库社会保险费36465万元,增长29%。其中养老保险费22611万元,增长32%;医疗保险费11110万元,增长20%;失业保险费2152万元,增长24%;工伤保险费439万元,增长84%;新征生育保费153万元。全市五县三区和市本级九个征收单位全面增收。
收入结构出现新的变化。破产改制企业缴费额首次出现减收,入库3950万元,同比减收670万元,下降14%;个人身份缴费增长较快,当期入库6750万元,同比增长38%;正常单位缴费比重越来越大,入库25765万元,同比增收6700万元,占总量的70.6%,同比增长3.6个百分点;新增单位增收较多,上半年新增290户,增收保费1084万元。此外,清理以前年度的欠费3944万元。
为加强社保费征管,地税部门制定《六安市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暂行办法》、《六安社会保险费征管考核办法》等,加强费源管理,把社会保险费工作与税收工作一起安排、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依托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地税网站、12366税收热线服务等多种平台,采取刊发公告通知、印发资料、张贴图画、制作展版等方式,加强社会保险费政策宣传;建立基层分局、县(区)局、市局三级重点费源监控网络,实现社会保险费分层次、分费种、分类型、有重点的动态管理。同时,实施ABC分类管理、“四险合一”征管、自行申报查账征收、“一票多费”征管等办法,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率、按期申报率、入库率、征缴率和滞纳金加收率分别达到100%、95%、98%、97%和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