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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12人抢劫29名摩的司机获刑

六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7-8-2 7:33:18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陈台荣 于忠 记者杜雯) 12人团伙,长期活动在成都火车北站附近,专门抢劫“摩的”司机,半年时间29人遇劫。昨日记者获悉,成都市中院对火车北站特大抢劫团伙一审宣判。两名主犯黎斌、王柱金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其余10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二年不等有期徒刑。

  2005年12月24日晚上9点,在火车北站,一名年轻女子在黎斌的带领下,搭乘男子胡某的电动自行车“回家”。当行驶到“宏达加油站”背面空地时,二人要求停车。这时,从工地内冲出几名手持棍棒的男子,要胡将车放下走人。胡某不从,几男子就一阵乱打,胡头部受重创,右手右腿骨折,被几名男子抢走电动自行车和现金、手机。

  法院查明,在黎斌、王柱金的指使下,这一团伙收留5名未成年人作案,其中还有一名未成年少女。他们利用人们对未成年人的信任,往往由这些孩子出面搭车,摩的司机自然放松警惕。等车开到僻静处时,团伙共同作案。从2005年12月至2006年6月期间,这一团伙疯狂作案29起,摩的司机受伤无数。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编辑:孙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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