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温蒸烤百姓期待“休工”,全国人大代表认为地方立法可考虑设“高温假”
自7月26日起,我省大部分地区连续高温,最高气温达到38℃。高温蒸烤让众多劳动者感到不适,高温下劳动者的权益该如何保障,能否设高温休假制度?对此百姓充满期待,全国人大代表、省政府参事胡平平认为,从“以人为本”出发,地方立法可考虑立法设“高温假”。
炎炎烈日,顶着酷暑工作的劳动者苦不堪言。考虑到去年高温期间,北京、上海、南京等地曾放过高温假,不少读者打来电话:我省可否设立高温假?对此,全国人大代表、省政府参事胡平平认为,在高温条件下,劳动者工作条件和环境非常恶劣,极易受到伤害,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就应考虑他们工作实际,采取措施予以保护,实行高温假是有效的保护方法之一,当然在推行该制度时,还应区别对待,比如政府机关因多数设有空调,所以这些人员不应在享受范围内。
实行高温假后会不会给企业发展带来负担,胡平平认为,高温假只会给企业带来实惠,在高温环境下,人的生理机能受天气影响,工作效率不会很高,此时企业放假避开高温,一般来说不会有太大影响。
据此,胡平平认为地方立法完全可以考虑立法设“高温假”,比如重庆市,今年就准备立法通过《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可以在家休息不上班。 (沈逸轩、陈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