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新闻网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  >> 六安新闻 >> 法治在线 >> 新闻正文

台湾警官造伪证诬陷他人被判17年

六安新闻网       更新时间:2007-7-19 7:25:28      [打印本页] 【字体: 】 [关闭]

  中新网7月18日电 台湾台南市一名王姓退休警官,在职期间涉嫌伪造证据,并找假秘密证人诬陷他人为流氓,致受害人遭羁押、起诉,缠讼六年才洗刷清白;该退休刑警17日被检方提起公诉,求刑十七年。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检方指出,受害人与林姓男子原本合伙经营鞋厂,1997年间拆伙。林姓男子父子为报复,与时任刑事组小队长的王某共谋设计陷害受害人。

  王某于是找到十二名假“被害人”,伪造笔录声称遭受害人强索规费、持枪勒索、强拍裸照及殴打,通过警方治平项目提报流氓。

  1999年受害人被逮捕,随后被起诉。在受害人一审获判无罪后,法官发觉秘密证人出庭都带着小抄,小抄的笔迹相同,事后确定是王某所写,于是将全案移由检方侦办。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孙晴
图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