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医院上个厕所居然会被抢劫!”昨日(7日),市民苟先生致电本报反映:他的亲戚在一家医院里上厕所时遭两男子抢劫,3800元钱被抢走。苟先生说,亲戚是农村来的,患有直肠癌,这钱是他用来救命的,如今钱被抢了,医院也不给个说法。院方辩称:张先生没有向医院报案,且此事发生在厕所,并非病房内,虽然其遭遇值得同情,但医院没有责任赔偿。
下午2时许,记者来到云南省肿瘤医院见到了苟先生。苟先生拿出了亲戚被抢劫后的报案单,上面注明报案人张建红今年46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人,于2007年3月25日20时10分,在省肿瘤医院病理科一楼男厕所内,被一男子抢走身上的现金3800元。
张建红告诉记者,当时他到医院看病,看完病后去上厕所,没想到正在解小便时,有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站到他背后,一只手卡住他的脖子,另一只手摸他身上的口袋,他装在裤包里的3800元钱就这样被抢走。张建红说,抢劫时,厕所里没有其他人,他虽然被卡住脖子不能说话,但还是看到厕所门口有一男子在把风。钱到手后,两名抢劫者迅速从医院行政楼北侧正在施工的一堵矮墙缺口处逃走了,他怎么也追不上。
在苟先生的带领下,记者找到了张建红被抢劫时上的厕所,它位于肿瘤医院病理科一楼,虽然是白天,但上厕所的人不多,感觉有些冷清,而紧邻的北边有一个出口,目前门已经关闭,外面就是一个正在施工的工地,对面是民居。
对这一事件,院方表示:张先生被抢后没有向医院保卫科联系,而是向110报案。虽然对张先生的遭遇表示同情,但医院方面不应承担责任,但通过这一事件,医院会采取措施,加强治安管理,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